由于园区内电瓶车运营(含主入口1个售货亭)项目即将到期,为保证园区的正常运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园区基本情况
重庆园博园位于重庆两江核心区域,是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的会址,总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0.53平方公里),汇集东西方园林精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一个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超大型城市生态公园。
二、招租内容
租赁场所为园博园整个园区电瓶车运营线路(含主入口1个售货亭)。承租方通过独立承包的方式进行电瓶车运营和售货亭经营(经营范围:饮料、零食之类不需加工的成品货物),自行提供运营设备及运营管理团队独立运营,自行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并按时向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缴纳租金、物管费、水电费,租金最低限价为45万元/年,物管费为单个售货亭300元/月,租金、物管一年两付。
电瓶车票价:15元/张。(按照渝价〔2015〕200号文件要求, 每人每票15元,平常时间,一票上下4次;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一票上下3次。)
电瓶车线路:全程不超过10公里,具体运行线路及站点需经过与管理处协商确定。
三、招租期限
期限:五年。
四、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现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如无违反任何合同条例,合同到期后3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招租要求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二)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合同签订后保证投入园博园项目使用观光车数量不低于35辆;车辆类型为14座及以上的观光车。
(四)具有至少近3年的4A级或者5A级景区实际观光车运营项目经验(需提供经营合同)。
(五)2023年(参考任一季度)社保参保人数不低于20人(含20人),其中持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作业(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证人数不低于15人(含15人)。
(六)承租方经营期内须自行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允许进行转租或委托经营 。
(七)须按园区规定时间开放经营,不得无故停业。
(八)服从园区管理规定,机动车按照相关规定进出园区,白天不能入园,商家只能在规定场地经营,不得破坏展园环境、损坏植被。
(九)不得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煤炭、木炭等燃料,经营过程中不得污染园区环境。
(十)在经营区域内自行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同时需要通过消防部门检查。
(十一)商家售卖物品和价格须报园方备案,售价不得明显高于市场价,做到明码实价。
(十二)商家须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管理处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评定办法
价高者得。
七、评定说明
(一)综合评分出现并列时,由招租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承租人,并对另一并列者做出合理解释。
(二)未尽事宜由招租单位负责解释。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递交资料
(一)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00;
(二)地点: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1会议室。
(三)现场递交报价资料:资质证书及合同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现场查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承诺书。
九、其它
(一)所有参加单位在递交报价资料的同时,向招租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同不响应本次报价比选工作,招租单位不接受其报价资料,并在开标时退还其递交资料。
(二)开标会结束后,除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外,其余单位立即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第一中标人弃权,其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招租单位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弃权,招租单位没收所有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并另行进行报价比选或采取其它方式租赁。合同签订完成后,其余候选人在没有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下,招租单位退还其保证金。
(三)若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招租流标。
同时,如中标单位自行弃权,除没收其保证金外,招租单位以后1年内所有的项目均拒绝该单位报名参与。
十、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景路1号
邮编:401122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3086109
传真:023-63086109
电子邮件:1776159329@qq.com
电瓶车和主入口售货亭招租公告2023年.doc
电瓶车和主入口售货亭租赁项目授权书、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