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游客提供更为丰富的服务,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拟在重庆园博园主广场桂花林两侧打造“园博集市”,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此项目对外招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园区基本情况
重庆园博园于2011年11月19日开园,开园至今接待游客共计2000余万人次。重庆园博园位于重庆两江新区核心区域,是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的会址,总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0.53平方公里),汇集东西方园林精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一个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超大型城市生态公园。
二、招租内容
租赁场所位于重庆园博园主广场靠检票口一侧桂花林,依托桂花林现有布阵方式,由中标单位自行修建6个固定售货亭,具体位置由管理处指定,单个售货亭面积约6平方米,承租方中标后,须按管理处审定同意的方案(售货亭外观、尺寸等)进行施工。
承租方所修建的售货亭须由承租方全额投资,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3万元,须向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自行提供运营设备及运营管理团队独立运营,自行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并按时向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缴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三年租金最低限价为36万元(每半年收取一次租金),三年经营期满后售货亭归承租方所有。
三、招租年限
经营期限:三年。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合同到期后3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经营业态
经营期间,承租方可根据园区淡旺季及文化活动相应调整营业时间及业态。业态包含餐饮类、休闲茶饮、文创产品销售、服装租赁、民俗体验、小吃副食。
六、招租要求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二)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承租方经营期内须自行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允许进行转租或委托经营。
(四)所有手续和相关证件由企业自行办理,自行缴纳垃圾收集处置费用。
(五)严格按照《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经营,不得在园区从事会员形式的经营和高档消费。
(六)须按园区规定时间开放经营,不得无故停业。
(七)服从园区管理规定,机动车按照相关规定进出园区,白天不能入园,商家只能在规定场地经营,不得破坏展园环境、损坏植被。
(八)不得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煤炭、木炭等燃料,经营过程中不得污染园区环境。
(九)售货亭的修建、装修须报园方审定,不得占用公共空间,在经营区域内自行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同时需要通过消防部门检查。
(十)商家售卖物品和价格须报园方备案,售价不得明显高于市场价,做到明码实价。
(十一)商家须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管理处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评定办法
价高者得。
八、评定说明
(一)报价出现并列时,由招租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承租人,并对另一并列者做出合理解释。
(二)未尽事宜由招租单位负责解释。
九、资料预审
(一)内容:投标单位在资料预审阶段须提交售货亭效果图、材质、尺寸等,在预审有效时间段内可作修改。
(二)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
(三)提交方式:纸质件提交至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经营服务科办公室,电子档可通过邮箱发送。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递交资料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30。
(二)地点: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1会议室。
(三)现场递交报价资料: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承诺书;预审通过的方案。参与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均需准备原件备查,否则无效。
十一、其它
(一)所有参与单位在递交报价资料的同时,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同不响应本次报价比选工作,招标单位不接受其报价资料,并在评比开始时退还其递交资料。
(二)评比会结束后,除前三名中选候选人外,其余单位立即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选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第一中选人弃权,其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不予退还,招标单位与第二中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如所有候选人均弃权,招标单位没收所有中选人保证金,并另行进行报价比选或采取其它方式招商。
(三)若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招租流标。
同时,如中选单位自行弃权,除没收其保证金外,招标单位以后1年内所有的项目均拒绝该单位报名参与。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3085966;
传 真:023-63085966;
邮 箱:120421850@qq.com;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景路1号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