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园博园将于2016年2月8日至2月14日(7天)春节期间举办文艺汇演、商品展销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根据活动工作安排,现将新春商品展对外招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商对象
经营面点、小吃、饮料、土特产、旅游纪念品和手工艺品等特色商品的企业或个人。
二、招商位置
重庆园博园主入口广场、东入口广场。
三、参展要求
参展单位须持有相关合法证件,经营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园区环境无污染(不得使用液化罐),展位由参展单位自行搭建。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3085966;
传 真:023-63086109;
邮 箱:120421850@qq.com
附件:2016新春商品展招商细则。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
2016新春商品展招商细则
为做好2016新春商品展的招商工作,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报名要求
(一)参展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参展项目需提供相关合格证书或质检文档备案,且对园区无污染;
(三)参展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许可要求,具备售卖手续;
(四)参展需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使用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的工具;
(五)参展单位或个人须自行搭建商品展位以及准备桌椅板凳,所搭展位要符合园博园的要求;
(六)参展企业或个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在近几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服从园区的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布展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月7日
(二)展会时间:2016年2月8日至2月14日
三、展会区域
展位区域位于重庆园博园内,其中主广场20个,东门10个,具体位置和数量根据招商情况最后确定。每个展位面积约9平方米,展位由参展方自行布置装修并搭建。
四、参展费用
(一)对递交资料且通过审核的单位,由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进行约谈和比选,最终确定的参展商需向园博园管理处缴纳保证金5万元(展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二)每个展位租金费用为3000元(不含水电费用);
(三)垃圾处置费用需参照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规定价格,按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