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单位: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二、项目名称:绝壁仙奕修复工程
三、项目地点:重庆园博园园区内
四、建筑规模:
主要包括对绝壁仙奕塑石造型假山修复及加固。内部结构采用钢结构进行加固,再原样恢复,约700 ㎡,12支Φ22锚杆打入坡体深6m,总计约80m,L50热镀锌角钢主体框架,L40热镀锌角钢及Φ5带肋钢筋网造型,面层抗碱网格布砂浆封底表面上色处理。
五、承包方式:承包方包工包料。
七、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30个日历天。
八、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55元/㎡,总费用约:32.2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给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文件不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九、资金来源:财政投入
十、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包含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设计、施工;工艺品设计、生产及销售等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4.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本次投标,进行方案陈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从2016年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行贿行为、招投标中有围标、串标行为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报价方式: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按比选文件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工艺范围内所有内容费用。
2.报价形式: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和附件三“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单位的报价应是报价书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比选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比选单位应认真查看报价书中所列的本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所涵盖内容。比选单位所报单价未涵盖的费用,招标人将认为该报价已包括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
4.比选单位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内容及施工工序所带来的价格差异并同时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单价,中标后不作调整,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十二、比选文件组成: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价书等组成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正本、副本各一份。
十三、时间安排:
1.查看现场:自行安排、有疑问自行联系招标人。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18 日 10:00,园博园管理处主展馆一楼一会议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在投标开始前必须向比选方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3.递交方式:现金(不提供刷卡服务)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缴纳,并对其有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义务。
4.未成交的比选申请单位的保证金在宣布成交结果时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
5.如成交单位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五、评标方式:
1.报价及评标方式:在满足相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经评审合理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十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标
1.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4.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参与比选的合格单位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
十七、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现金。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
3.担保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递交,若中标人未按时递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依法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4.退还期限及方式: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十八、结算方式:
1.结算公式:结算总价=∑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各项实际工程量+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工程量×经审定的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的违约处理金。
2.收方方式:由于绝壁仙奕塑石造型为异形,收方采用绝壁仙奕塑石垂直投影面积乘以1.5倍系数作为收方结算工程量。
十九、工程款拨付(结算):该工程由乙方先垫资修建;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8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经审核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5%,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
二十、质保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本工程质保期2年。
二十一、本比选邀请书未尽事宜给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83380290
附件:一、最高限价
二、委托书
三、报价书
四、施工方案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