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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云顶靠车行道边坡安全隐患,提升边坡景观效果。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项目业主单位)拟对云顶靠车行道边坡进行改造。本次云顶靠车行道边坡GRC塑石景观改造工程采取网上发布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报价最低且合理的作为本工程实施单位。特邀请具有相应实力且信誉好的单位参加重庆园博园云顶靠车行道边坡GRC塑石景观改造工程报价比选。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园博园云顶靠车行道边坡GRC塑石景观改造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园博园;
(3)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按照业主单位要求的范围和图纸进行GRC该项目施工。具体情况:
A、本次报价采取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报价包括坡体表面风化页岩清理、植筋、表面砼封闭、塑石角钢骨架及防锈处理、GRC塑石制作安装;以及坡顶排水沟、种植槽排水设施和与现有条石挡墙连接处理和排水处理等附属工程,(工程质保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等环节所需要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和按要求应承担的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再另行计算其它任何费用。
B、报价要求

说明:1.本次报价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但在具体实施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多留种植槽,减少塑石量。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暂定量(400平方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扩大范围、面积,造成塑石面积超过暂定量,甲方将不予认可。
(1)本次报价业主单位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为300元/平方米(按塑石展开面积计算,只计算外露面积,种植槽内部等内侧不直接外露的部分不予计算面积),GRC塑石制作安装涉及的坡体表面清理、植筋、骨架及附属排水工程等费用综合考虑进入塑石制作安装单价中,不再另行报价。各参与报价的单位参考市场行情和公司实力自主报价。所有报价总价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进行报价。所有报价总价在不高于评标标底的前提下,报价总价最低且合理的作为本工程的实施单位。
(4)资金来源:业主出资;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工程款支付:A、工程完工并办理完成结算后15日内支付结算价的80%;B、完成工程质保期(2年)并完成修复(如果有)办理移交手续后15日内付清余款。
2.邀请报价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包括园林景观施工内容。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质量标准:合格。
(4) 递交报价函时间、地点:2017年6月12日14:00——14:30,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重庆园博园主展馆)五楼绿化科办公室(如不清楚可提前电话咨询)。
(5)报价递交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B、法人授权委托书;
C、报价函;
(6)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6月12日15:00——15:30,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一楼会议室(如不清楚可提前电话咨询)。
3.其它:
(1)所有投标单位在递交报价资料的同时,向业主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同不响应本次报价比选工作,业主单位不接受其报价资料,并在开标时退还其递交资料。
(2)评标会结束后,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单位立即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需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万元投标保证金可转抵履约保证金)。如第一中标人弃权,没收其保证金,业主单位可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业主也可另行进行报价比选或采取其它方式发包。
同时,如中标单位自行弃权,除没收其保证金外,业主单位以后1年内所有的项目均拒绝该单位报名参与。
(3)如果有效投标数少于3家或所有比选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则本次报价比选失败,业主单位另行进行报价比选或采用其他方式发包。
5. 关于在合同执行中的约定
投标人在投标承诺的工期中完成施工,如不能再承诺的工期中完成施工,将处以500元/天的工期延误罚款,最高罚1万元。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景路1号;
联系人:刘祥彬、杜成敏
电话:023-63086112, 13452041115(杜成敏),
附件1:授权书.doc
附件2:报价函.doc
附件3:设计图.docx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